【执行实录】强制执行+善意文明,腾房“僵局”变“活局”
买了法拍土地及附着物
但是原主人迟迟不愿搬离
法院开展强制腾退工作
最后却没腾退
这其中有何缘故?
张某某在嵩明法院共涉及12起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执行过程中,张某某自称没钱无法履行。经查其有一处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法院依法对此地进行了网络拍卖。7月,购买人万某某以102.6万元竞得该标的物。
拍卖成功后,执行法官多次张贴腾房公告,要求张某某限期腾退房屋,否则法院将采取强制腾房措施,但其还是不愿搬离,拒不配合执行工作。
经几次思想工作,被执行人态度有所缓和,表示自己暂无地方可去,希望能给他10个月时间,执行法官多次组织购买人与被执行人协调,但购买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要求强制腾退交付。
如何兼顾各方利益,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考验着执行工作的担当和智慧。为高效、稳妥推进执行,嵩明法院准备开展强制腾房的执行行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会工作人员见证执行行动,凝聚执行合力。
12月19日,执行团队整装待发,来到标的物所在地。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但希望可以再商量一下。为尽可能和谐解决问题,执行团队一方面与被执行人强调法院强制腾房的法律依据,阐明利害;另一方面从平衡双方的利益出发,再次组织被执行人与购买人进行协商。
最终,一番商讨及考虑下,购买人表示愿意给被执行人时间。至此,该案暂时告一段落,嵩明法院将继续监督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嵩明法院没有一味强调执行工作“强制性”,强制一腾了之,而是转变思路,兼顾强制执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找到各方利益平衡点,向人民群众传递了司法的力度与温度,妥善化解了对立矛盾,实现双方受益的良好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