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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用后付”你试过吗?有人“先用不付”被起诉,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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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2-19 16:26:32 打印 字号: | |

【法案故事】“先用后付”你试过吗?有人“先用不付”被起诉,要注意了!




不用先支付

甚至不用输入密码

就可以坐等快递到家

这是一种新兴的支付方式——“先用后付”

满足条件的用户在购物时

可以先0元下单

待确认收货后再付款

然而

这种便捷的购物方式也衍生了一些问题


案情简况

2024年8月1日,李某在电商平台购买了名家真迹书法大礼(含2500元的天猫卡)两样商品,总价为4298元,并与商家签署了《商品购销服务协议》,约定先享后付期限在2024年8月6日之前。



李某签收商品后并未提出异议,直至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李某仍未支付商品货款,商家多次向其催要无果,无奈诉至嵩明法院。




嵩明法院审理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本案中,被告向原告购买商品,但到付款截止日期应当支付却不付款,有《商品购销服务协议》、物流信息、跟进记录等证据予以证实,因此对于原告请求支付货款4298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电商平台为使消费者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消费体验,设置了多元化的支付模式,在“先用后付”模式下,消费者往往被要求绑定免密支付功能,使用该项功能前,消费者要看清平台说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理性消费。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消费者和商家都应自觉遵守交易规则,增强法律意识,诚信履约,若实施违约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