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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告他!”别急,先了解民事诉讼的主要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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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2-18 16:23:09 打印 字号: | |

【法应民声】“我要告他!”别急,先了解民事诉讼的主要流程有哪些





民事诉讼程序大概有以下几步:

01
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状。

(也可线上立案↓)


起诉状应当载明:

(一)原、被告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单位全称、位置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二)诉讼请求(自己的诉求,想要达成的结果,比如返还金额、赔偿数额等等)、事实和理由(纠纷的起因经过结果)

(三)证据。(不同的案件需要不同的证据,如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可用转账记录,借条等作为证据;在劳动工伤纠纷中,可以以病例、伤情鉴定、工伤认定等作为证据。)


02
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是当事人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将纠纷交由负责诉前调解工作的机构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展调解工作的制度。诉前调解期限为一个月。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如果调解失败,那么案件继续进入诉讼阶段。


03
立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04
排期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05
审理和宣判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审判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1)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2)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3)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4)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作出裁决。


06
上诉权利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判的,可以提出上诉:

(二)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一)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07
执行

当事人必须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当事人不在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