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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大学生借贷又诈骗同学,刑事处罚免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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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2-12 16:04:06 打印 字号: | |

【法案故事】警示!大学生借贷又诈骗同学,刑事处罚免不了




本来是因为同学情谊

才愿意把自己的东西出借

没成想被诈骗

……

近日

嵩明法院审理的一起诈骗案中

大学生王某不仅有多次不良借贷行为

还诈骗同学牟利

最终构成犯罪

后悔已来不及


一步错,步步错,最终承担刑事责任

王某原系一名在校大学生,因多次不良借贷行为,屡教不改,造成恶劣影响,被学校开除学籍。然而王某并没有就此收敛,而是继续以学生身份,以完成作业为由,骗取几名同学的电脑、相机,后进行销赃。


嵩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根据被告人王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同时结合其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等情节综合考虑,依法对王某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对我个人、家庭以及社会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我愿意接受处罚,并且保证不会再做触碰道德、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希望法官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王某在悔过书里忏悔道。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大家要自觉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学法、知法、懂法,敬畏并遵守法律,不能为了满足自己的一时欲望而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害人害己,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当前,一些大学生为赚取学费、生活费或想买点其他东西,又不好意思问家人开口,便会想通过借贷或是寻找网络兼职。在此也提醒广大同学,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借款时要考虑自己的偿还能力,不参与不明“校园贷”,不轻信所谓高额回报兼职。遭遇诈骗,应及时向学校、家人及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