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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声”的审判,“无声”的警示!水利系统120余人旁听这起职务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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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2-11 16:19:09 打印 字号: | |

【阳光庭审】“有声”的审判,“无声”的警示!水利系统120余人旁听这起职务犯罪案





“廉”与“腐”

开头都是一点一横一撇

一样的开始

却是不一样的结局

职务犯罪

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一旦进入岔路

人生便是不一样的走向



“现在开庭!”12月11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在嵩明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水利系统120余人到庭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

1. 被告单位作为国家事业单位,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送予的财物,情节严重,被告人张某某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 被告人张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多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 被告人张某某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财物后,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其收受他人贿赂钱款的来源和性质,应当以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审判长有条不紊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及定罪量刑问题,展开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程序规范,清晰还原了被告人一步步跨“底线”、越“红线”的违纪违法犯罪历程。



公诉机关就该案的社会危害性和警示意义开展了法庭教育,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我一步一步在金钱的诱惑下,走向犯罪的道路,因为一时的糊涂背离了党员的一个初心和使命。希望水利系统的广大职工干部以我为鉴,在以后的工作中,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被告人的“现身说法”,让在场人员受到强烈震撼和深刻警醒,纷纷表示身边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始终紧绷廉政之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警钟长鸣、廉洁自律。



本次职务犯罪庭审不仅有力打击了职务犯罪行为,也充分彰显了司法警示教育价值,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提醒广大干部职工引以为戒,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