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说】心怀青衿之志,逐梦司法事业
胡政纲,2003年1月出生,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人,毕业于河南工业大学,法学学士,现于嵩明法院四营人民法庭工作。
小时候,法律对我来说,是黄金档的《普法栏目剧》;进入大学,法律成为了厚厚的法学教材,成了每周一次的模拟法庭;进入法院,法律成为每一次纠纷的化解,成为每一位当事人对司法的期待。从法学生到法律工作者的转变,站在人生的新起点,改变的是自己的身份,不变的是对法治事业的热忱与初心。
从法学院到法院,从理论知识到司法实践,学生时代对法院工作的炽热梦想与无尽向往,在今年考进法院都得以实现。回忆起初入法院,没有想象中的得心应手,更多的是怕出错、怕不会,业务水平不熟练成为每天焦虑的事情,但幸运的是我遇到了很多优秀的领导和同事,耐心指导我,让我很快融入了嵩明法院这个大家庭,工作也渐渐步入正轨。
在法院工作,最大的感受就是理论知识与司法实务存在的差距。不断学习是开启法院工作大门的一把钥匙,法院工作涉及众多法律法规,每一条法律条文都是审判准则,每一条司法解释都是我们理解和运用法律的指引。如何妥善处理尖锐矛盾?如何让当事人理解法律规定?如何找到纠纷关键?……工作中碰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激励着我不断学习,寻找答案。
司法审判既要兼顾情理,也要兼顾法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我体会到了法律工作在保持严肃性和专业性的同时,也充满活力与温情。还记得第一次参与一件相邻权纠纷的调解工作,从下午一点开始,一直到晚上十一点,我跟着法官老师节奏,融情于法对当事人耐心劝解,平衡双方利益,当争锋相对邻居握手言和并达成调解协议的那一刻,我感受到了司法工作的神圣。
在处理纠纷时,会遇到当事人情绪激动导致矛盾激化的问题,起初我不知所措,但同事们教会我换位思考,先安抚当事人情绪,再根据当事人诉求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寻找“最优解”。我也开始逐渐理解,法院工作的核心不止步于审判或是执行,而在于实质性化解纠纷。
犯其至难而图其至远。在工作中,我还有很多需要提升的地方,我将虚心向前辈们请教学习,用心对待每一项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加强个人能力,努力成长为一名称职的新时代法院干警,在平凡的岗位上发光发热,为维护司法公正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