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故事】常骑电动车的注意!电动车撞上自行车,撞成十级伤残
电动车、自行车省钱便捷还不堵车
是我们日常出行的“神器”
但也不乏一些磕磕碰碰
当发生非机动车交通事故
谁来为此“买单”?
一起来看今日案例
某天,张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走在路上,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撞上了杨某驾驶的自行车,发生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导致杨某受伤。后经交警大队认定由张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杨某受伤后入院治疗,张某垫付了部分住院费、护工费等。2024年8月,经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杨某此次损伤的伤残等级为十级。
对于住院费、残疾赔偿金及后续的医药费、康复费等费用,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杨某将张某告到了法院。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于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事实、理由及责任划分等双方当时均无异议,双方也未提出复议,被告也不能提交相反证据予以证实,因此,法院对该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事实及责任予以确认。最终认定由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
嵩明法院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遵规守法、安全出行
多一份谨慎、多一份责任
共同创建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安全驾驶非机动车
要做到以下几点
电动车等非机动车不像汽车一样有防护措施,且其稳定性能差。一旦出事,人会直接接触地面,而往往最先着地的便是头部。骑车时佩戴安全头盔能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大限度地保护驾驶人,将伤害降低。
非机动车自身平衡系数较低,若是超员超载,违反规定载人,更易出现制动不良、车身失衡等现象,很容易发生事故。
遵守交通法规是最基本的常识,然而有些人为图一时方便将交通法规抛之脑后,偏偏“反其道而行”,给正常通行的车辆和行人带来安全隐患。
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失序,增加事故发生几率,危害极大。
大型车辆有盲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和大货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要与转弯的大货车同时进入路口。
有的人为了增加电动车的时速、增加载重等附加功能或者仅仅为了美观,会对电动车进行改装。国家对电动车的时速有限制规定,本来能够在安全范围内行使的电动车,改装后时速变高,危险系数也相应剧增。
酒后驾驶电动车也算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3项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可以给予警告或罚款50元处罚,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