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回访】您评价,我优化!嵩明法院持续以评价回访提升司法服务效能
民声民意是法院工作的导向和标尺,嵩明法院坚持常态化开展评价回访工作,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及时了解群众诉求,提升司法服务效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通过部门会议等方式开展谈心谈话,以全员谈、分层谈、重点谈,传达学习上级部署要求,持续提高干警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通过多轮思想发动,促进干警放下思想包袱,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评价的意识。
在每周的专班例会上追溯上周的评价回访工作,由各领导通报评价回访数据和情况,抓好整改落实,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探讨可优化的司法服务,研究务实的便民举措,通过长效机制、优化服务、宣传推广不断推进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工作。
“可真是急人!我感觉对方会转移财产,我起诉他还有用吗!”嵩明法院工作人员在获悉当事人的“烦心事”之后,当即指导当事人填写立案材料、引导申请财产保全,及时为当事人后续诉讼活动提供保障。
为了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嵩明法院积极主动作为,进一步延伸窗口的工作时间,规范、精简立案材料、诉前调解、保全程序等工作,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涵盖调、立、审、执的便民服务条24种;做实执前督促,做到“接好每一个电话、说好每一句话、落实好每一个财产线、办好每一个案件”,实行执行员轮流值班制度及老案团队日常接待制度,加强“一案一账户”管理工作,减少旧存案款。
开展评价回访工作以来,嵩明法院将立案决定告知、办理立案事项、办理执行立案事项、办理执行事务、执行案件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关联密切的诉讼业务,纳入监督评价回访工作开展范围,通过人民群众“一对一”“面对面”扫码评价的方式,对干警司法作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等开展监督评价。
将当事人对司法服务的满意度作为工作标准,以评价回访中反映的问题以及司法需求为导向,深入查找法院各项工作的短板不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法院诉讼服务优化的参与者、评价者和受益者,推进评价结果的深度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