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 明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中国路桥(集团)云南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申请你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云0127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本裁定书的内容是:不予受理申请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后的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嵩明县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