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永远在路上!嵩明法院开展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
为进一步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9月13日,嵩明法院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工作会。院班子成员、专委、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观看了《持之以恒狠刹违规吃喝》《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不可擅自改变路线》,通报了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告诫干警以案为鉴、反躬自省、警钟长鸣,不断加强自我管理,严守纪律底线,保持清醒头脑,遵守过节规定和作风建设纪律要求,坚决杜绝违规吃喝行为。
随后,与会人员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全国法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第二批)的通报》《关于完整准确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点难点问题的答复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切实提高防腐防变能力。
党组书记、院长杨文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围绕八个方面的问题与全体参会干警进行了一次深刻的集体廉政提醒谈话。为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三点工作要求:
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定政治立场,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既要抓好审判执行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
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严防“节日腐败”,要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堵住漏洞,杜绝干警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的可能性。要围绕上级最新的学习要求、任务和法院主责主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担监管之责,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抵制不良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