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回访】2天往返1000多公里!执行→到位,评价→满意
近日
嵩明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申请人电话:
“法官您好,我打听到被执行人下落了!”
放下电话
一场往返千里、跨时两天的执行工作就此展开
在一起标的为一万余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中,被执行人刘某与申请人李某达成和解协议后,刘某未按约履行支付义务,且就此失联,踪迹难寻。
虽然执行干警一直在想办法联系、查询被执行人信息,但效果不佳。近日,执行干警突然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已经返回其老家临沧市永德县。
当天,执行干警3人一行即刻启程,驾驶约9个小时车程赶到被执行人户籍地。简单吃过饭后,干警一行马不停蹄来到被执行人上班地点,一番“蹲守”后,终于如愿见到了被执行人。
初步沟通中,被执行人表示无力偿还,执行干警遂联系了永德法院执行局,将其带到法院与申请人协商。考虑到被执行人虽已成年,但年纪尚小,且标的也不大,执行干警让其主动联系家属代为偿还,但其始终拒绝。
此时已经晚上十点半,场面一直僵持。好在永德法院执行局通过村委会联系到了被执行人父亲,其父亲表示第二天早上到派出法庭解决,干警这才松了一口气。
次日早上,执行干警、申请人、被执行人及其父母都来到派出法庭,“你们开车七八百公里来解决我儿子这个事,辛苦你们了,我们愿意代儿子支付执行款。”通过与被执行人父母亲深入沟通,进行风险告知,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后,他们当场将剩余执行案款全额支付给申请人。
随后,执行干警向申请人出示了评价回访二维码,“谢谢你们不辞辛劳赶来为我要回案款,为你们的执行工作点赞!”申请人手拿案款,开心地给出了“满意”评价。
在此,感谢永德法院对本次执行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如我在执,念念在兹。自执法司法案件(事项)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工作开展以来,嵩明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以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及不满意事项作为切入点,严抓落实,不断提升执行工作的质效和温度,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认可,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