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指导】昆明中院到嵩明法院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近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李宏智、副庭长古维贤一行到嵩明法院四营法庭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嵩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文昆,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晓荣,牛栏江镇人大主席、政法委员李永能,牛栏江派出所所长李俊旭陪同调研。
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共享法庭”及牛栏江“1·3·N”调审解纷工作站,观看了法官远程指导工作站调解流程,听取了四营法庭打造“溯初心、治诉源”党建品牌,深化法庭综治中心分中心机制,探索分色管理治理模式的汇报。政法委员李永能同志结合四营法庭密切参与牛栏江镇“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工作情况,讲解了牛栏江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四营法庭等职能部门“首问负责,牵头化解”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法。
座谈会上,杨文昆院长对调研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四营法庭详细介绍了在驻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与各职能部门配合,充分利用牛栏江镇“1·3·N”调审解纷工作站调解、立案、审判、执行“一站式”解纷功能,共同推进矛盾纠纷的预防与化解的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经验、特色等进行了探讨交流。
调研组一行对嵩明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各项举措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法庭在推进工作中有思路、有创新,注重源头治理,坚持把非诉讼解决纠纷机制挺在前面,与驻地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互助共进、形成合力,推动形成多元治理工作新格局,让人耳目一新,应当再接再厉、继续探索完善。
同时,调研组强调,“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要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建引领,把创建工作与鲍卫忠群众工作法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将诉源治理,多元解纷落到实处、引向深入,充分结合地域文化特色,及时提炼特色品牌,推动法庭建设高质量发展。
此次调研指导工作,充分体现了上级法院对基层法庭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为基层法庭工作指明了方向,鼓舞了士气,进一步激发了法庭干警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下一步,嵩明法院将以此次调研指导为契机,加快推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大格局,打通人民法庭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