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回访】执行收到“不满意”反馈?一对一回访,及时回应当事人诉求
为持续深化评价回访工作
嵩明法院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细化工作流程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
将评价回访工作作为改进作风、提升工作的重要抓手
积极邀请引导群众扫码评价
近日,当事人余某通过扫描执行案件赋码给出不满意评价,反映情况:被执行人欠款一年多了,到现在还没有执行到位。
收到反馈后,执行局副局长任勇及时进行了“一对一”电话回访,进一步了解当事人的实际诉求,告知其申请执行的案件系2024年6月5日立案执行,经网络查控系统反馈,被执行人名下无房产、车辆和存款,微信和银行账户已被法院冻结,且被执行人电话号码是空号。同时,释明申请人应提供正确电话号码及被执行人行踪、财产线索。
当事人余某表示,被执行人电话的确无法接通,会继续通过其他途径查找电话号码,另外自己知道被执行人现在住址,愿意配合法院找人。
任勇法官随即对当事人展开释法说理,解答其疑惑,告知其下步执行措施:“我院已和通信部门初步建立了查询电话号码的机制,我们会把被执行人信息移送通信部门查询;同时,案件承办人会在本月内联系你,一起去找人,尽最大努力帮你实现权益。”余某听后对执行工作及回访均表示满意。
当前,执法司法案件(事项)当事人评价回访工作正在火热开展,嵩明法院针对收到的不满意评价,均逐一回访,细致解释,分析研判,并及时整改落实,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评价回访工作见实效落实处。
评价回访工作不仅是衡量诉讼服务质量的关键指标,更是法院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对于提高司法质效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嵩明法院将以“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情怀能动履职,及时回应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把法律政策解释好,把情绪心结疏导好,用热心、耐心、细心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