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法简讯】“学”方法技巧,“提”调解能力——嵩明法院特邀调解员培训开讲!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提升特邀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素质,建强建优调解员队伍,6月20日,嵩明法院组织开展特邀调解员业务培训会,共有36名调解员参加培训。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智琼对本次业务培训作总体要求,提出本次培训会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今年调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持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调处能力,注意调解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并重,切实把培训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
立案庭法官王本海从交通事故、物业、离婚、买卖等几类常见纠纷展开要素式讲解,提出调解工作要遵循平等自愿、保持中立、不损害国家、集体及他人利益的原则,耐心释法说理,努力实现情与法的结合,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嵩明法院特色‘四诊调解法——望闻问切’,‘望’了解当事人的情绪态度评估矛盾激化程度,利用‘闻’倾听当事人陈述进而安抚其情绪,借助‘问’进一步理清矛盾脉络,最后以‘切’找准焦点所在辨法析理,促使矛盾纠纷得以化解。”王法官还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就调解工作的意义、经验、方法技巧等方面的内容,为大家全面讲解如何开展好调解工作。
立案庭法官李荣文强调要紧绷依法调解这根弦,加强责任心,从平衡双方利益角度出发,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李法官还梳理了调解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与特邀调解员一同探讨工作优化方法,并通过现场互动问答的方式,为调解员解答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及法律适用问题。
2024年以来,嵩明法院共委派调解2293件,调解成功857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达53%,同期一审民商事收案增幅下降9%,多元解纷成效显著。下一步,嵩明法院将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业务专题培训,推动调解培训从常态化转向精准化,增强调解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让更多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