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法简讯】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5月29日,嵩明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五次集中学习会议,院班子成员、专委、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本次会议的内容是学习贯彻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思想,切实担负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大力推进廉洁机关建设。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干警教育管理监督,把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设中。
会前,参学人员认真开展自学,为集中学习做好准备。会上,大家集体学习了《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为中国式现代化持续注入强劲动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越是艰巨,越是要向改革要动力、向开放要活力。习总书记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出发,科学阐明了“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深刻道理。
四位院庭两级领导根据前期认真自学成果,围绕学习主题,联系各自工作实际作交流研讨,分享学习心得;其他与会人员作书面交流。
为推动学习成效转化,引领全院干警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会议提出三点要求: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制约监督,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带头引领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要紧盯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风险点,用好手中的审判权,坚持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彰显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要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让当事人感受到良法善治的温度和便捷高效的速度。
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抓紧抓实教育在前、警示在前、预防在前工作,深刻剖析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注重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过程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