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法简讯】嵩明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党章党规开展专题学习
4月23日,嵩明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集中学习会议,院班子成员、专委、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这一党的根本大法,准确把握党章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作出的明确规定。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重要法规汇编,引导党员干部遵守行为规范和准则。以组织党内集中性纪律教育为契机,突出抓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治国必先治党,强党才能强国。会前,参学人员认真进行了自学。会上,大家集体学习了《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文章深刻总结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成功实践和几大难题,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
四位院庭两级领导从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出发,围绕学习主题谈认识、说体会;其他与会人员作书面交流。
就更好地做到全面学习、深入领会党章党规,会议提出三点要求: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到以纪为纲勤学习。
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坚持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通过系统的党纪学习教育,不断提升政治素养,激发工作动力,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有效地将中央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的发展成果。
第二,明晰学习重点,做到以纪为绳严约束。
要坚持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原原本本、反反复复把《条例》的每一条、每一款学清楚、弄明白,掌握《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将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印在脑海、记在心中、外化于行。
第三,紧密结合工作,做到以纪为鞭勇作为。
要立足岗位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坚持党纪和审判两手抓、两促进,作为领导干部要持续改进作风,坚持严于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端正工作作风、扑下身子实干、大兴务实之风,以实际行动体现担当作为,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审判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