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手记】滴水区域被占用盖房,拆迁后赔偿款归谁?
本应是互相帮助的邻居,却因宅基地占用问题对簿公堂。叶家与吴家土地相邻,吴家建房时,在未经叶家同意的情况下,占用了叶家瓦房西边约1米宽、8米长的滴水区域建盖房屋,致两家房屋西边紧挨在一起,多年来纠纷不断:一方面,若拆除吴家占用面积住宅,对吴家新建房屋损害较大,可能导致其房屋不能继续使用;另一方面,双方对占用土地补偿金额达不到统一的标准。
2022年,因修建高铁线路,叶、吴两家均被纳入拆迁范围内。双方因赔偿事宜产生分歧,经村委会、司法所调解未果,叶某遂起诉了吴某。
案件分配到我这里后,我和团队即刻会同当地村委会依照历史资料、证人证言等证据,对双方争议的地界进行实地勘查,确定了吴家占用叶家1米宽、8米长滴水区域的事实。同时向拆迁办借阅了两家房屋的拆迁补偿材料,希望能引导双方当事人向拆迁补偿标准靠拢。
调解现场,两家各有各的理。吴家认为,虽占用了叶家滴水区域建房,但实际未影响叶家,相反还起到了保护房屋的作用。叶家则认为,滴水区域按农村传统,属于房主管理使用的范围,吴家未经同意使用该区域,实际就是占用了叶家的土地建房,应当予以赔偿;此外,吴家因占用了叶家滴水区域建房,在拆迁后也获得了该区域面积的赔偿。
我深知相邻纠纷一般积怨较深,双方往往就是争一口“气”,若不能妥善处理,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所以此行调解既要让双方统一意见,更要修复邻里感情。
我和法庭干警及村委会围绕双方矛盾焦点,一一向双方释明宅基地相关法律规定及国家相关政策,从情理及道德等方面进行劝导,说明吴家私自占用于法无据,因此,吴家因占用叶家土地建盖的房屋的收益,在扣除成本后,应当补偿叶家。
在逐步缩小思想差距后,我们根据拆迁补偿标准及当年市场建房价格,计算出应扣除的成本及吴家占用叶家土地获得的补偿款。眼见双方都有所动摇,我们再次趁热打铁,一方面以“友好和睦、互帮互助”的邻里相处之道明理,另一方面以“身边事、案法例”释法借喻。
一番考虑后,双方都愿意各退一步,并达成了调解意见,吴某当场支付了叶某补偿费11742元,双方纠缠多年的纠纷就此了结。拿着补偿款,叶某对我们说:“我服你们的调解,你们把法律讲透了、把事实摆明了,能拿到这一万多元,非常感谢你们!”
法律“症结”易解,而人的“心结”难解,裁判不是终点,解决问题才是。叶某的话,让我们再一次感受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解决好纠纷、化解好矛盾,赢得老百姓的尊重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