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录】执行和解后“摆烂”?一听拘留“秒怂”
上一秒:“我就是没钱”
下一秒:“我尽快凑钱,能不能别拘留”
让被执行人态度如此转变
只需要一个“拘留”
在晋某某与曾某某、田某某合同纠纷一案中,嵩明法院判决由被告曾某某、田某某支付原告晋某某250000元。之后,二被告(夫妻)并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于是原告申请了强制执行。
收到案件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通知、依法传唤二被执行人,敦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二人均置之不理,一直“哭穷”,表示没有钱,认为“拖拖就过去了”。后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调解下,申请人与二被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然而,二被执行人直接开始“摆烂”,始终不按和解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还钱,申请人无奈,只能再次找到法院。执行法官传唤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商谈还款事宜,并严厉告诫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迫于法律威严,近日,被执行人曾某某依约来到法院。
一开始,被执行人并没有履行的诚意,仍然坚称没钱。在释法说理无果后,执行法官报请决定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此时,他开始松口,表示会想办法履行,但也一直磨蹭,尚存一丝侥幸心理。当拘留决定书摆在面前,被执行人立马“认怂”,态度和行为发生360度大转变,称马上筹集案款,并在半小时内凑了2万元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直接支付给申请人。
对于剩余案款,被执行人积极向申请人和法院作出书面保证,保证以后每个月都按时在月末还款直至还清,申请人考虑到双方昔日的合作情谊,同意被执行人按原和解协议分期履行。法官再次对被执行人进行了释法教育,经申请人同意,决定暂缓拘留,以观后效。
法官提醒:执行和解不是拖延执行的手段,如果义务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后,法院仍可采取正常的强制执行措施,包括限制高消费、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若发现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司法拘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