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是他,就是他!嵩明法院王本海获“云南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又双叒叕被表彰啦!
近日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
“关于表彰云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其中
嵩明法院立案庭庭长王本海
荣获“云南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王本海于2014年11月进入嵩明法院工作,工作以来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他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承办案件调撤率达71%。2022年被昆明中院评为“扛红旗、保目标”红旗办案标兵。编写的案例入选全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撰写的调研课题获云南省高院重点调研课题优秀奖,撰写的裁判文书获评昆明中院金奖。
在王本海承办的一批劳动纠纷系列案中,17名农民工诉某公司追索报酬,多数人又面临着9月孩子即将上学的情况。为尽快解决纠纷,王本海及时与县劳动监察大队联络,联合开展诉前调解,最终帮助农民工拿到工资。
在办理一起涉服刑人员离婚纠纷时,他尽可能减轻当事人诉累,联系了嵩明县司法局与嵩明监狱,通过远程视频探视系统,成功调解了该起纠纷,并适当给予当事人法律建议及心理安慰。事后获当事人感谢和点赞。
主持立案庭工作以来,王本海坚持改革创新与为民服务,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个人于2020年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诉讼服务先进个人,立案庭于2023年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成绩突出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