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基层院长谈】嵩明法院:宪法精神践于行,法治文化润人心
昆明中院
18
嵩明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
以能动司法深化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持续深化“院长进街镇、庭长进村委、法官进网格”全领域实体化治理机制。参与“校地共建”大中心建设,打造“法院+高校”诉源治理新模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嵩明县牛栏江派出所建立“13N”调审解纷工作站,整合人民、行政、司法“三调”资源。设定“3+N”科学评价体系,关注“案-件比”等重点指标以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及效果。
“三项全程”探索执源治理。推动保全“前置”,全流程即时保全解决执行到位率过低问题。推行“随案执行”,全流程强化风险提示解决立审执衔接不畅问题。建立“执前督促+特邀调解员”机制,以全程参与解决群众胜诉权益兑现难问题。
法治文化凝共识润人心。坚持党建方向引领,创建“党徽耀法徽,巾帼绽芳华”“溯初心、治诉源”等支部党建品牌。深度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助推“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深入司法实践。挖掘普法多元性,开展“载知行万里,辩声满校园”辩论大赛、创作普法强基绘法绘本、编排《山高日月 普法强基》情景剧,在实时普法、精准普法上下功夫,让法治信仰在人民群众心中落地生根。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嵩明法院将持续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这一首要任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持续增强宪法自觉、加强宪法实施、履行宪法使命,奋力谱写新时代宪法实践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