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公告
嵩明金利马热力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3)云0127民初2907号原告云南云天奕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诉云南神盾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云南卓瑞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嵩明金利马热力设备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月17日下午14时在嵩明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嵩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承办人:李艳梅
电话:0871-67912030
地址:云南省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