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 明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上海淳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成都金斯特节能门窗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中骏置业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上海中骏置业有限公司不服本院做出的(2023)云0127民初2760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的要点是:
请求:1、请求法院撤销嵩明县人民法院(2023)云0127民初2760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
2、请求法院判决被上诉人承担一审和二审诉讼费用以及案件保全费。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嵩明县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