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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23)云0127民初2107上诉人云南方富建材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安宁盛兴源建材经营部、昆明恒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上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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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1-12 16:56:02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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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23)云0127民初2107上诉人云南方富建材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安宁盛兴源建材经营部、昆明恒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特此公告。

嵩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十一十二

承办人:郭平

电话:0871-67921719 
地址:云南省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6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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