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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23)云0127民初2782原告聊城市东昌府区国军轴承配件销售部与被告昆明恒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同瑞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湖北省乐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沐阳县禾林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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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5-12 15:12:49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公告

湖北省乐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同瑞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沐阳县禾林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3)云0127民初2782原告聊城市东昌府区国军轴承配件销售部与被告昆明恒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同瑞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湖北省乐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沐阳县禾林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1日下午15时在嵩明县人民法院歪家调解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嵩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承办人:赵晓荣

电话:0871-67921719
地址:云南省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6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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