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法简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交流研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10月30日,嵩明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九次集中学习会议。在家班子成员、专委、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体系、基本内容和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把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绿美河湖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嵩明。
前期,大家认真自学研读了学习材料。会上,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院庭两级领导聚焦学习主题,立足本职岗位工作谈认识、谈体会、谈打算,分享交流学习心得;其他与会人员作书面交流。
党组书记、院长杨文昆作会议小结,就做好下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要提高思想认识,将生态文明思想应用于审判执行过程中。
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和原则,坚持习近平“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史学思想,注重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敏锐性,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对于可能涉及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的案件要加强研判,及时对接有关部门,发挥好审判执行职能。
要聚焦主责主业,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的环境司法理念,加强公益诉讼审判工作,延伸工作职能,继续创新刑事处罚与环境修复有机结合的方式。针对绿色产业,要进一步加大诉讼服务力度,维护绿色企业的正常发展运行,这既是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需要,这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
要坚持服务大局,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实践。
统筹好本职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志愿服务的关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河道清理、交通值守等活动,继续深化绿美河湖工作,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助力美丽嵩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