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 明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云南林帆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昆明永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及被告源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李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被告李祥提交的上诉状。
依法撤销云南省内嵩明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云0127民初1857号民事裁定,并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审理。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 此 公 告
嵩明县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嵩 明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云南林帆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昆明永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及被告源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李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被告李祥提交的上诉状。
依法撤销云南省内嵩明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云0127民初1857号民事裁定,并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审理。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 此 公 告
嵩明县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