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公 告
云南丰速家具有限公司:
原告昆明玮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付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0127民初29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如下:“准予原告昆明玮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云南丰速家具有限公司、付钢的起诉。”
案件诉讼费850元(已减半),由原告昆明玮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嵩明县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承办人:李艳明
地址:嵩明县黄龙街602号
电话:0871—67910037
邮编:65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