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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23)云0127民初2831号原告丹阳市开发区璟鑫建材经营部与被告丹阳市丹北镇新华丽菲百货商行、河南途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友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昆明嘉丽泽特色小镇置业有限公司、昆明嘉丽泽旅游文化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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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9-27 16:36:54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公告

 

河南途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友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3)云0127民初2831原告丹阳市开发区璟鑫建材经营部与被告丹阳市丹北镇新华丽菲百货商行、河南途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友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昆明嘉丽泽特色小镇置业有限公司、昆明嘉丽泽旅游文化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现因你们下落不明,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0127民初2831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31115930分嵩明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嵩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十七

承办人:李艳梅

电话:0871-67912030
地址:云南省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6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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