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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23)云0127民初2400号原告聊城市东昌府区长友冲床销售中心诉你票据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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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9-12 17:06:46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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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23)云0127民初2400号原告聊城市东昌府区长友冲床销售中心你票据纠纷一案,现原告在规定期限内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诉讼费的申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0127民初240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嵩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

承办人:李霞      

电话:0871-67919655    

地址:云南省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6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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