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公告
云南中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恒大文化旅游城项目部、深圳市连亿油墨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灏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星创建筑工程(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彤阳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3)云0127民初2429号原告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昆明童世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云南中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恒大文化旅游城项目部、深圳市连亿油墨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灏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星创建筑工程(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彤阳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现因你们下落不明,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云0127民初242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10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嵩明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嵩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四日
承办人:李艳梅
电话:0871-67912030
地址:云南省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