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月】全县同堂培训
反有组织犯罪法,筑牢扫黑除恶法治后盾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讲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县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8月18日,嵩明县组织召开《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讲培训会。
培训在嵩明法院举行,邀请了市级宣讲团成员、官渡区法院刑庭庭长钱晨作专题宣讲,嵩明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县扫黑办主任汤国平主持。全县政法各单位、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街道)园区的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会。
培训会上,钱晨老师紧紧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和相关名词释义,结合昆明市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从群众路线、跨部门协调统筹、源头治理、长效整治等方面分享扫黑除恶斗争经验。
就进一步学深、学精、学好反有组织犯罪法,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培训明确了三点工作意见:
01
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认识制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
02
巩固发扬专项斗争取得的宝贵经验,坚定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03
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点内容,全面构筑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
与会人员认真聆听了本场培训,现场气氛热烈,大家一致认为整场宣讲思路清晰、紧贴实务、深入浅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启发性。
下一步,嵩明法院将结合审判实际,继续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切实履行起从严惩治黑恶犯罪的职责使命,不断健全落实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巩固拓展专项斗争成果,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