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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23)云0127民初1969号原告深圳市东聚标识有限公司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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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8-16 10:01:49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公告

云南华文康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2023)云0127民初1969号原告深圳市东聚标识有限公司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1011920分嵩明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嵩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十六

承办人:郭平

电话:0871-67912030
地址:云南省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6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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