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市民宗委调研评估嵩明法院“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8月14日,市民宗委调研组一行莅临嵩明法院,调研评估指导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杨立峰等相关领导陪同调研。
来到嵩明法院门口,映入眼帘的是“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八个大字,调研组一行边听讲解边参观了法治文化小广场,直观感受了“德法共治”文化墙、“兰茂说典”文化区所蕴含的特色法院文化内涵。
随后,调研组视察了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歪家调解室等区域,听取嵩明法院结合本地民族特色和文化资源,不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范围,统筹推进民族团结各项工作的汇报。
调研组对嵩明法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如何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找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着力点和结合点,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出了指导意见。
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的政治基础和内在要求,没有民族的和睦相处,就没有社会的安定,也就没有国家的繁荣昌盛。嵩明法院将继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为目标,全力打造民族团结工作品牌,让法院民族团结工作有特色、有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