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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初验组对嵩明法院创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进行初验、互检互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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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8-02 09:22:25 打印 字号: | |

【民族团结】县级初验组对嵩明法院创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进行初验、互检互验

 

8月2日,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局局长马彦玺带队来到嵩明法院,对嵩明法院创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进行初验、互检互验。

近年来,嵩明法院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审判执行全过程,既做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也做大量“润物细无声”的事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12345”工作举措为抓手,全力为全县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19年获评昆明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县级初验组先后来到法治文化小广场、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歪家调解室等区域,通过看展板、听汇报等形式,全面考察了解嵩明法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初验组对嵩明法院的法治文化、审执工作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嵩明法院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深入挖掘本土资源,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将法治思维、法治观念融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总体工作有特色、有成效。

下一步,嵩明法院将持续探索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方面的优势,打造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以“山高不阻和与合,日月同辉齐筑梦”精神为引领,持续发挥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