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公 告
云南沃福德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孔欣:
本院受理的(2023)云0127民初1164号原告罗俊槟、梁倚弋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0127民初116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对被告云南沃福德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孔欣名下价值542000元的财产予以诉讼保全(查封、冻结、扣押等)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嵩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四日
电话:0871-67921719
地址:云南省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