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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守云:原告昆明租个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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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7-20 10:52:52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公 告

 

赵守云

原告昆明租个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55日立案后,原告于2023711日向本院提出书面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本院依法作出(2023)云0127民初1283-1号民事裁定书,现将该民事裁定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裁定要点如下:

准许原告昆明租个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撤诉。

 

特此公告。

嵩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承办人:李霞   

电话:0871-67916128   

地址:云南省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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