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允能腾骧(广东)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云0127民初1614号原告朱峰与昆明腾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允能腾骧(广东)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06-21 13:37:11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公告

允能腾骧(广东)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3)云0127民初1614号原告朱峰与昆明腾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允能腾骧(广东)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8月14日下午14:30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九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嵩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