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公 告
上海在存实业有限公司:
原告佛山市九元堂建材有限公司诉你票据纠纷一案,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自愿要求撤回对你起诉。本院依法作出(2023)云0127民初1432号民事裁定书,现将该民事裁定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裁定要点如下:
准许原告佛山市九元堂建材有限公司撤回对第三人上海在存实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特此公告。
嵩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承办人:李霞
电话:0871-67916128
地址:云南省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602号
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公 告
上海在存实业有限公司:
原告佛山市九元堂建材有限公司诉你票据纠纷一案,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自愿要求撤回对你起诉。本院依法作出(2023)云0127民初1432号民事裁定书,现将该民事裁定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裁定要点如下:
准许原告佛山市九元堂建材有限公司撤回对第三人上海在存实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特此公告。
嵩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承办人:李霞
电话:0871-67916128
地址:云南省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