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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景淼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3)云0127民初1358号原告海南圣鑫成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昆明恒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景淼工程有限公司、昆明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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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6-07 14:57:43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公告

 

海南景淼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3)云0127民初1358号原告海南圣鑫成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昆明恒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景淼工程有限公司、昆明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0127民初135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7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嵩明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嵩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承办人:李艳梅

电话:0871-67912030
地址:云南省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602号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