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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呈新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原告云南能吃苦劳务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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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5-24 14:44:14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公 告

 

云南呈新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云南能吃苦劳务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告云南陆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答辩期间向本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现已审理并依法作出(2023)云0127民初1135号民事裁定书,现将该民事裁定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裁定要点如下:

驳回被告云南陆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裁定,可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嵩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承办人:李霞   

电话:0871-67916128   

地址:云南省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6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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