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通知公告
马文清、马林仙:本院受理的(2022)云0127民初3617号云南嵩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街支行与你、马正猛、余红芬、马艳波、马艳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01-16 16:16:23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马文清、马林仙:

本院受理的(2022)云0127民初3617号云南嵩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街支行与你、马正猛、余红芬、马艳波、马艳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2月28日下午2时15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嵩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承办人:叶洪青     

电话:0871-67918900    

地址:云南省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602号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