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广东仟家置业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2)云0127民初3991号原告王泽凯与你、广东仟家置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起诉要点是:1.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二广东仟家置业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2.判令被告承担双倍返还装修款50000元(大写:五万元整);3.判令被告承担双倍返还定金义务,即再返还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4.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利息以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为基数,从2022年7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2月20日下午14: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嵩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
承办人:李艳明
电话:0871-67910037
地址:云南省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