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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嵩阳国堂成人用品店:本院受理原告郑思远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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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1-03 11:02:30 打印 字号: | |

      

  

 

嵩明县嵩阳国堂成人用品店

本院受理原告郑思远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云0127民初3879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传票。起诉状的主要内容为:一、判令被告退还原告货款400元,并按照法律规定赔偿4000元。二、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维权合理开支律师费、交通费2000元;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逾期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本案的开庭时间为 2023年2月20日下午2时。开庭地点在嵩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十法庭。

        

嵩明县人民法院

0二三年一月三日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