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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民上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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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2-26 16:12:06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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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刘彦民

本院受理的2021云(0127)民初2877号原告曲靖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汤正安、刘彦民,张情春、饶宇林、南宁市万里星物流有限公司、江西瑞州汽运集团腾威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特此公告

 

 

嵩明县人民法院

0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承办人:李艳明       电话:0871—679110037    邮编:6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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