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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刘彦民:
本院受理的2021云(0127)民初2877号原告曲靖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汤正安、刘彦民,张情春、饶宇林、南宁市万里星物流有限公司、江西瑞州汽运集团腾威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特此公告
嵩明县人民法院
二0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承办人:李艳明 电话:0871—679110037 邮编:65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