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代伟:本院受理的(2021)云0127民初3623号原告昆明扬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诉你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开庭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1-11-26 09:49:00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代伟

本院受理的(2021)云0127民初3623号原告昆明扬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你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起诉要点是:

一、依法撤销(2020)732执字第4号分配方案,允许原告获得对本次资金的分配权

二、依法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3日上午9时嵩明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管理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嵩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十一二十六

承办人:李春雷

电话:0871-67912033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