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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夏燕:原告曹远鸿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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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1-07 13:51:47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谢夏燕:

 原告曹远鸿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2022)云0127民初2887号民事判决书,现将该民事判决书正本向你公告送达。判决要点如下:

一、由被告谢夏燕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曹远鸿劳务费45150元及违约金4515元;

二、驳回原告曹远鸿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06元(已减半),由被告谢夏燕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嵩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七日

承办人:李艳明     

电话:0871-67910037    

地址:云南省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6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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