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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撞电动车,该怎么赔?商学院学生现场“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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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6-02 11:19:35 打印 字号: | |

汽车撞电动车,该怎么赔?

商学院学生现场“断案”

 

“现在开庭!”

审判长敲响法槌

庭审正式开始

 

这次的法庭有些不一样

审判长、审判员、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警

都是来自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的学生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丰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载体,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宣传教育,近日,嵩明法院法官来到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

 

 

本次“模拟法庭”以嵩明法院审理的真实案件为素材,由学生扮演相应角色,严格按照诉讼程序展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

案件简况:

2019年5月某天,王某驾车沿月家村行驶至嵩明县城,不料,撞上了骑电动车的李某,致李某受伤。经交警大队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双方因赔偿事宜产生纠纷,李某遂将王某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庭审”中,双方“诉讼代理人”有理有节地进行辩论,“合议庭”认真梳理案件争议点,就赔偿金额依法进行计算,整个模拟庭审紧张有序,台下学生看得津津有味。

经审理认为: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应当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再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最后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本案中,被告王某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因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故本案原告的损失应先由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被告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的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仍有不足的由被告王某承担。

最终,“合议庭”综合庭审查明的事实及各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当庭宣判。

活动结束后,嵩明法院法官对此次模拟庭审的整体情况及各位学生的表现进行了点评,并现场解答了学生们的疑问,不少学生表示此次活动体验深刻,收获颇丰。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