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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进街乡、庭长进村委、法官进网格”,司法便民出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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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4-23 15:17:30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嵩明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入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着眼于破解嵩明法院面临的“案多人少”矛盾,实现纠纷化解“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打造嵩明法院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

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嵩明法院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一系列“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坚持“走出去”的方式,构建网格化诉源治理新模式,延伸审判职能,全面参与乡村社会治理。

一是建立“院长进街乡、庭长进村委、法官进网格”治理机制。将全县辖区3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3个园区划分为8个大网格责任区,建立三级网格,整合力量共同推进诉源治理。 

院领导作为大网格负责人,负责与“镇、街道、园区”级的联系,完成总协调对接、联系协调、调度指挥、参与化解等工作事务;副科级干部及各庭室负责人作为子网格,深入村(居)委会,统领庭室人员负责的村(居)委会辖区;科员、干警作为网格,深入市域治理一线,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落实网格职责,强化纠纷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综合施策。全面建立基层干警联系渠道,定点精准对接,把院领导、副科级、庭室负责人、科员、干警的岗位职责纳入网格中,按划分对应片区履行网格责任,采取法治宣传、司法引导、培训指导、诉调对接、诉前化解、纠纷预防化解和风险预警等工作方式,最大限度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多元解纷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嵩明法院将持之以恒,进一步加强对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引导、支持、指导和规范,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建设,推动多元解纷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细里走,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优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努力为实现全县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有序、经济健康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