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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故事】抢夺罪!男子假装到店购物,乘人不备抢走香烟、鸡腿、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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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12-31 12:49:41 打印 字号: | |

【法案故事】抢夺罪!男子假装到店购物,乘人不备抢走香烟、鸡腿、手机...

 

刑事案件中

经常会遇到抢夺罪、抢劫罪、盗窃罪

很多人对这几种罪名傻傻分不清

今天嵩法君就带大家从一起案件中了解一下

 

以同样的作案手法公然进行两次抢夺

4月的某天,唐某伙同他人(另案处理)到曲靖市陆良县某超市内,假装购买商品,乘老板不注意,携四包香烟、零食等物品逃离现场。

55日,唐某再次伙同他人(另案处理)到曲靖市陆良县某超市内,以同样的作案手法,在超市闲荡,乘老板不备,携多包香烟、饮料、槟榔、鸡腿等物逃离现场。

 

再次实施犯罪,被当场抓获

时隔一周,唐某和他的同伙贪念又起,这次他们把目标放在嵩明县杨桥街道的某家手机店。512日这天,唐某伙同他人(另案处理)到目标店内,假装购买手机,要老板拿手机出来给他们看,并询问价格、配置等。

 

随后,几人找准时机,乘老板不备,分别携三部手机逃离现场,其中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当场被抓获。经认定,被抢的三部手机价值共计7070元。

 

受害人报警后,公安机关展开了侦查,确认了以上犯罪事实。1026日,嵩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嵩明法院认为:

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公然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嵩明法院判决:

一、被告人唐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二、责令被告人唐某退赔被害人损失。

 

抢夺罪、抢劫罪、盗窃罪有何区别?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公然夺取是指行为人当着被害人的面,公开夺走其财物,并且这种公然夺取没有采用暴力或暴力威胁,否则将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即行为人希望或准备以暴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即行为人用自以为不会被被害人发觉的手段窃走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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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抢劫罪、盗窃罪如何量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