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录】被执行人有存款、开奥迪,却拒不履行,在送拘途中他反悔了……
这个被执行人
开着奥迪车来法院
随身携带十多张银行卡
有能力履行却拒不配合!
法院准备将其拘留
他才“醒悟”
案情简况
2018年,高某、杨某做矿石生意,两人与陈某约定,由陈某带设备及人工承揽高某、杨某的采石场开采工作。双方签订了协议约定采石款的结算方式、结算时间等,直至2020年6月,高某、杨某仅支付了部分采石款,仍欠陈某102576元。
嵩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后判决:由被告高某、杨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连带支付原告陈某采石款102576元及利息。
执行过程
判决生效后,高某、杨某依然未履行,案子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查询了俩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高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杨某无可供执行财产。
9月7日,在干警的组织下,双方来到法院协商。俩被执行人称一次性付不了,要分期付款,但申请人不同意,最终协商无果。后双方多次商量,都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
11月23日,俩被执行人再次到法院,但俩人的态度截然不同。
杨某
我愿意配和法院工作,但目前我真的是负债累累,没有能力偿还,我的车可以由法院查封扣押,我会积极想办法处理的。
高某
我不服判决,我要上诉!
据悉,高某名下有车产、存款,当天就开着一辆奥迪车来法院,还随身携带多张银行卡。在高某有能力偿还却拒不履行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准备对其采取拘留措施。